各部门:
根据学校职称评审工作安排,为做好我校2020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1、根据国家、省关于高校岗位设置管理的政策要求,按照岗位结构比例标准,科学核定年度各级各类岗位的使用数。
2、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及其他急需紧缺人才,可设置特殊岗位,指标使用上不受岗位总量、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的限制。
二、评审资格条件和评审通道
1、评审资格条件
(1)教师(含科研)系列。执行《江苏科技大学教授资格条件(试行)》和《江苏科技大学副教授资格条件(试行)》(江科大校〔2012〕124号)、《江苏科技大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补充规定(试行)》(江科大校〔2014〕33号)、《江苏科技大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直接认定办法(试行)》(江科大校〔2019〕102号)、《专家组推荐评审条件》(2017年学校规定)等文件规定。
教学绿色通道参评人员,须有2019年报名参加“教学效果过程跟踪评价”的经历。
(2)艺术、实验、思政、教管系列申报评审条件,执行《关于印发〈江苏省本科院校教师评价标准〉等5个评价标准的通知》(苏职称〔2017〕4号)。
(3)其他系列。工程、会计、图书、档案、出版等相应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条件按照省现行规定执行。
2、评审通道
(1)常规评审
校内在职在岗人员正常申报评审通道。
(2)专家组推荐评审
任现职以来,在教学、科研或社会服务等方面做出突出成就,且为校内外同行专家普遍认可的优秀人才,可按照《专家组推荐评审条件》(2017年学校规定)由专家组推荐直接参评相应类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直接认定评审
满足《江苏科技大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直接认定办法(试行)》(江科大校〔2019〕102号)的申报人员,其业绩成果和评审程序按照直接认定办法执行。
(4)引进评审
学校对近三年内从国内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满足师德/思想政治要求前提下,可根据本人实际水平、能力和业绩成果直接申报相应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5)教学绿色通道评审
具备申报教学绿色通道评审条件的人员,可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经部门推荐、报人事处审核,向相应学科评议组推荐申报晋升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三、业绩填报数量要求
第一作者论文列举数量限报10篇,其他署名第一的教学、科研等业绩成果列举数量不限(如课题、获奖等),参与合作的业绩成果每类限报5项。
四、同行送审要求
1、申请参评教师、实验、思政和教管系列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均须按照代表作送审要求提交送审材料:正高职代表作5件,副高职代表作3件。
2、代表作同行送审采用网络送审模式。
3、同行专家送审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送校外知名高校(研究所)三位正高职专家盲审。送审结果中有两个及以上“尚未达到”,或有一个“尚未达到”并有一个及以上“基本达到”,或有三个“基本达到”的人员,取消当年参评资格;其他情况提交学科评议组及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审议。
4、同行送审材料要求
同行送审代表作,申报人员可以选送任现职以来至2019年底间产生的论文、课题、专利、获奖等业绩成果。
五、加强师德、思想政治考核
通过个人自评、学生测评、同事互评、综合评定等方式全面考察教师的师德、思想政治表现,倡导科学精神,强化社会责任,坚守道德底线。实行师德失范、学术不端“一票否决制”。
六、关于教学科研成果审核
为确保教学科研成果的真实性,为评审工作提供可靠性依据,申报人员须提交论文检索查询报告,检索要求为:外文学术论文须有学校图书馆检索报告;中文学术论文须在“中国期刊网(中国知网)”上进行查询,查询目录加盖科技处(或人文社科处)审核校验章和职能部门公章。
七、签订《个人承诺书》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健全高级职称申报评审事中事后监管机制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156号)文件要求,凡申报高级职称评审人员均须签订《个人承诺书》,承诺所提交的所有申报评审资料真实可靠。
八、关于服务期规定
根据《江苏科技大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办法(试行)》(江科大校〔2019〕101号)等有关规定,遵循“按需设岗,择优上岗,严格考核,合约管理”的原则,各个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通过人员,须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书,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九、评审时间安排
(一)教师(科研)、实验、教管、思政系列
1、个人申报(4月8日-19日)
(1)4月13日前,申报人员填写《2020年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汇总表》,经部门领导审核后将汇总表(电子版)报送人事处。
(2)4月13日前,申报人员准备好论文清单(word版),以部门为单位向图书馆提出检索申请(格式见附件中《2020年职称评审政策解释》)。
(3)4月13日前,申报人员准备送审电子文件夹,包含材料有:《同行送审鉴定表》;送审代表作(正高5件,副高3件),可选送论文、课题、获奖、专利等业绩成果材料(须转化为PDF格式);送审材料必须为今年可用业绩成果,若后续审查发现包含今年不可以使用的送审材料,自动取消今年的申报资格。4月14日前,以部门为单位,报送送审材料。
上述材料命名格式为:文件夹,命名为“所在部门-姓名-教授(或副教授,高级实验师等拟申报职务)-送审学科-研究方向”;《同行送审鉴定表》,命名为“1.同行送审鉴定表-评审通道(选填“常规评审/专家组推荐评审/引进评审/教学绿色通道”);送审代表作,命名为“2.送审代表作1(或2/3/4/5)-论文(或课题/获奖/专利等业绩成果)”。
(4)4月15日前,申报人员完成《评审表》、《简表》等相关表格填写,并准备好附件材料。
(5)4月16日前,部门职称评审材料员(以下简称“部门材料员”)收齐申报人员的《评审表》(一式三份),《简表》(一式二份)及涉及审核盖章的支撑材料复印件(如荣誉、人才、获奖、专利等),学历(学位)证书/现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复印件各1份,《江苏科技大学特别评审程序参评申请单(无须领导签字)》1份,一起报送人事处师资科;4月19日前,以部门为单位报送论文检索清单复印件。
教学绿色通道申报人员,准备两种《评审表》,一种《评审表》(一式三份,剔除纯科研业绩,仅保留教育教学相关业绩);另一种《评审表》(1份,含纯科研业绩,用于学校资格审核阶段使用)。
注:特别评审通道有直接认定评审通道、专家组推荐评审通道、引进评审通道。
(6)4月15日-19日,申报人员登录“江苏科技大学财务处”微信公众号平台,缴纳评审费,正高1500元/人,副高1200元/人;直接认定人员1000元/人。登录方式为:进入“微信通讯录”-点击“添加朋友(公众号)”-搜索“江苏科技大学财务处”-设置为“关注”-点击“业务办理”服务按钮-登录缴费账号(用户名为本人工号,密码为身份证号后6位数字)。
2、业绩审核确认(4月20日-30日)
(1)4月20日-24日,学校组织职能部门审核盖章。
(2)4月27日-30日,部门领回材料后进行核对,对有争议的地方申报人员可与职能部门协商沟通。
3、申报资格审核与公示(4月27日-5月27日)
(1)4月30日前,以部门为单位报送《评审表》、《简表》公示材料(电子版)。
(2)申报资格审核工作,审核通过人员公示5日。
4、部门考核推荐(5月25日-29日)
(1)院(所、校区)组建教学质量综合考核小组(7-9人)、师德/思想政治考核小组(7-9人),开展教学质量综合考核、师德/思想政治考核工作,考核结果在部门内公示7日,同时将结果分别报送评估处、宣传部。学校对考核结果进行会议复议认定。
(2)部门召开会议,申报人员述职答辩,民意测验(思政/教管申报人员另须进行民主测评),测评人数20人以上。
(3)各部门完成《评审表》中相应内容的填写。
5、直接认定、专家组推荐、教学绿色通道申报材料报送(6月1日-8日)
(1)以部门单位,报送直接认定等三类人员的职称评审材料。
(2)人事处审阅直接认定、专家组推荐、教学绿色通道申报材料。
6、筹备及召开学科组评议会(6月4日-17日)
(1)6月4日-6月14日,人事处准备会议材料。
(2)6月15日-6月17日,学校组织召开学科评议会,评审结果公示5日。
(3)部门整理评审通过人员材料,报送人事处。
7、筹备及召开高评委评审会(6月18日-28日)
(1)6月18日-6月27日,人事处整理复核申报评审材料,筹备学校高评委评审会。
(2)6月28日,召开学校高评委评审会,评审结果公示7日。
(二)工程/会计/图书等辅系列职称评审时间安排
1、个人申报(4月8日-19日)
(1)4月13日前,申报人员填写《2020年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汇总表》,经部门领导审核后将汇总表(电子版)报送人事处。
(2)4月13日前,申报人员准备好论文清单(word版),以部门为单位向图书馆提出检索申请(格式见附件中《2020年职称评审政策解释》)。
(3)4月15日前,申报人员完成《申报表》、《简表》等相关表格填写,并准备好附件材料。
(4)4月16日前,部门职称评审材料员(以下简称“部门材料员”)收齐申报人员的《申报表》(一式三份),《简表》(一式二份)及涉及审核盖章的支撑材料复印件(如荣誉、人才、获奖、专利等),学历(学位)证书/现职称证书复印件各1份,一起报送人事处师资科;4月19日前,以部门为单位报送论文检索清单复印件。
(5)4月15日-19日,申报人员登录“江苏科技大学财务处”微信公众号平台,缴纳评审费600元。登录方式为:进入“微信通讯录”-点击“添加朋友(公众号)”-搜索“江苏科技大学财务处”-设置为“关注”-点击“业务办理”服务按钮-登录缴费账号(用户名为本人工号,密码为身份证号后6位数字)。
2、业绩审核确认(4月20日-30日)
(1)4月20日-24日,学校组织职能部门审核盖章。
(2)4月27日-30日,部门领回材料后进行核对,对有争议的地方申报人员可与职能部门协商沟通。
3、申报资格审核与公示(4月27日-5月27日)
(1)4月30日前,以部门为单位报送《申报表》、《简表》公示材料(电子版)。
(2)申报资格审核工作,审核通过人员公示5日。
4、部门考核推荐(5月25日-29日)
(1)学校组建师德/思想政治考核小组(7-9人),开展师德/思想政治考核工作,考核结果公示7日,同时将结果报送宣传部。学校对考核结果进行会议复议认定。
(2)部门召开会议,申报人员述职答辩,民意测验(测评人数20人以上)。
5、申报材料报送(6月1日-8日)
(1)以部门单位,报送申报人员的职称评审材料。
(2)人事处审阅申报材料。
6、召开推荐评审会(6月15日)
学校组织召开推荐评审会,评审结果公示7日。